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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禹州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禹州市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2.2项目编号:JSGC-SZ-2019206;
2.3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禹州市境内;
2.4招标控制价:大写:人民币柒拾贰万壹仟柒佰圆整(小写:¥721700.00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勘察、设计技术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
2.7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2.8发包方式:总承包
2.9标段划分:该项目设计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设计乙级(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及以上资质、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具有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被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该项目所有澄清、修改、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于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5日09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
6.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地址:禹州市画圣路北段
联系人:和先生
联系电话:0374-86096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4-8235388
监督单位:禹州市农业农村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0374- 8609610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