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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CG-DL-2020041号禹州市财政投资建设确定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项目(不见面开标)项目变更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6月23日
(二)项目名称:禹州市财政投资建设确定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项目(不见面开标)
(三)项目编号:YZCG-DL-2020041号
二、变更事项及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变更如下:
(一)序号1.2.2(2)中人员状况能力中原来的:
2、投标企业执业人员中注册建造师人数,一标段甲级造价资质以10人为基数,二标段乙级造价资质以6人为基数,达到基数要求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注册造价师每增加1人得2分,最多加4分。(共7分)
注:以上资料提供相关证书和2019年1月1以来任意一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文件扫描件。
(二)序号1.2.2(2)中设备中原来的:
3、提供在许昌市行政区域内的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附有对应房产证扫描件)或企业自有房产的房产证扫描件得3分。
(一)序号1.2.2(2)中投标报价中原来的:
4、工程造价在1亿元以下的项目满足招标项目要求中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费用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评标基准价(次基准价不得低于招标项目要求费率的80%),其价格分满分为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10分。
现变更为:
2、投标企业执业人员中注册建造师人数,一标段甲级造价资质以6人为基数,二标段乙级造价资质以3人为基数,达到基数要求的,得3分。未达到人数基数要求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注册造价师每增加1人得2分,最多加4分。(共7分)
注:以上资料提供相关证书近半年以来扫描件。
3、提供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附有对应房产证扫描件)或企业自有房产的房产证扫描件得3分。
4、统一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第二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规定的80%进行报价。按照80%报价的得10分,如果不按照80%报价的得0分。
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禹州市财政局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937492896
地 址:禹州市行政北路
代理机构: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5136882806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100
号2楼2单元17层1718号
禹州市财政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