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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机动车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变 更 通 知
一、采购人:禹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项目名称:禹州市机动车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三、采购编号:YZCG-G2018337-1
四、变更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七)其它要求”增加6、以上技术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商不能低于此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1.5“本项目服务费用包括:所有监测设备的采购费、建设费、运输费、安装费、电费、通信费、人工费、维护修理、平台维护、升级、更新等各项费用,5年服务期间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现变更为:“本项目费用包括:所有监测设备的采购费、建设费、运输费、安装费、电费、通信费、人工费、维护修理、平台维护、升级、更新等各项费用,5年运行维护期间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3.第二章“需求清单”中“ 固定水平式遥感监测系统技术参数”第7项“主控计算机”内容“▲保障系统稳定运行,一旦出现故障可以立即自动修复(提供有效技术资料)”变更为:“技术先进性:保障系统稳定运行,一旦出现故障可以立即修复”
4.第二章“需求清单”中“网络平台配套要求”第7项“UPS”内容“▲所投品牌为知名品牌,投标UPS主机与蓄电池必须为同一品牌,蓄电池需提供生产许可证:蓄电池制造商与UPS制造商营业执照法人为同一人”现变更为:“▲所投品牌为知名品牌,投标UPS主机与蓄电池必须为同一品牌,蓄电池需提供生产许可证”
5.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6)评标标准为: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价格分值:50 分 商务部分:15分 技术部分: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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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格部分(满分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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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
1、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 2、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给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6%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评审的小微企业产品投标价=小微企业产品报价×(1%-6%)。 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30分钟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投标时须提前准备好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的相应书面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
50分 |
二、商务部分(满分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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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公司信誉、资质以及综合实力等证明 |
1、投标人提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和信用等级证书,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A级以下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4、投标人具有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以上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6分 |
业绩证明 |
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可得9分. 须同时提供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合同,不能完整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9分 |
三、技术部分(满分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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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标书响应程度 |
设备选型及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16分,招标文件中“▲”号指标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非“▲”号指标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
16分 |
产品先进性 |
1、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院出具的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测试证书(气体部分、不透光部分、测量速度部分、温湿度部分、光源),有一个得1分,最高3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固定水平式遥感监测设备和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的省级以上计量院出具的高低温检测报告,有一个得1分,最高2分; 3、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固定水平式遥感监测设备和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省级以上计量院或最终用户出具的遥感监测设备无故障证明材料,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以上检测报告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
7分 |
技术方案(实施方案) |
1、对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供货方案、固定式设备施工安装方案、移动式车辆改装方案、平台建设方案、省级平台对接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培训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1分。 |
5分 |
拟投入设备及软件技术能力 |
1、为保证系统整体稳定性和兼容性,汽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主要硬件产品(遥感监测仪)与尾气遥感监测大数据平台系统为同一品牌的得2分(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和功能项测试报告复印件,)。 |
2分 |
运维、售后服务方案 |
1、对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提供的运维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是否详细合理、清晰完整,从服务内容、服务措施、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响应时间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得3分,良好的得1分,一般的得1分。 2、投标人承诺保证不少于两名驻禹州市本地的专职运维人员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5分 |
现变更为: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价格分值:30 分 商务部分:15分 技术部分:5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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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格部分(满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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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给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6%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评审的小微企业产品投标价=小微企业产品报价×(1%-6%)。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30分钟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投标时须提前准备好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的相应书面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
30分 |
二、商务部分(满分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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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公司信誉、资质以及综合实力等证明 |
1、投标人提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和信用等级证书,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A级以下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4、投标人具有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以上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6分 |
业绩证明 |
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可得9分. 须同时提供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合同,不能完整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9分 |
三、技术部分(满分5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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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标书响应程度 |
设备选型及技术指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号指标有一项正偏离得3分,最高得18分。 |
18分 |
产品先进性 |
1、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院出具的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测试证书(气体部分、不透光部分、测量速度部分、温湿度部分、光源),有一个得1分,最高5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固定水平式遥感监测设备和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的省级以上计量院出具的高低温检测报告,有一个得2分,最高4分; 3、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固定水平式遥感监测设备和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省级以上计量院或最终用户出具的遥感监测设备无故障证明材料,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以上检测报告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
13分 |
技术方案(实施方案) |
1、对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供货方案、固定式设备施工安装方案、移动式车辆改装方案、平台建设方案、省级平台对接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培训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5分,一般的2分。 |
10分 |
拟投入设备及软件技术能力 |
1、为保证系统整体稳定性和兼容性,汽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主要硬件产品(遥感监测仪)与尾气遥感监测大数据平台系统为同一品牌的得3分。 |
3分 |
运维、售后服务方案 |
1、对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提供的运维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是否详细合理、清晰完整,从服务内容、服务措施、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响应时间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得8分,良好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 2、投标人承诺保证不少于两名驻本地的专职运维服务人员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11分 |
五、开标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时间顺延至2019年6月10日9:00。
六、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禹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