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业务咨询电话:工程建设(地产、产权)   0374-2968718
     政府采购   0374-2968687
     开标评标   0374-2968037
     保证金保函   0374-2968027
   交易软件技术咨询电话   0374-2961598
   
XCGC-F2020136号许昌金叶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金叶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已由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非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许昌金叶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XCGC-F2020136号
2.2项目名称: 许昌金叶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2.3 项目建设地点:魏都区北京怀柔产业园丁香路西侧,东西规划道路南侧和南北规划道路以东区域。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41667㎡,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管理用房、联合厂房、综合站房、综合库、辅料库、废品库、研发楼、主大门及门卫室、物流大门及门卫室等相关设施;配套建设变配电、给排水、照明、公用工程设施;配套建设全厂消防、安防、信息化等系统;配套建设道路、围墙、绿化、室外管网等工程。
2.5项目总投资: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13156.34万元。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
一标段 |
EPC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并通过施工及验收等工作全面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包括竣工图编制。 |
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二标段 |
EPC总承包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监理 |
EPC总承包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监理 |
2.7招标控制价:一标段:以后期经财政评审部门的评审价为基数,招标控制价为1即(100% )。
二标段:以该项目建安工程费为基数,招标控制价为1%。
2.8计划工期:一标段: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为EPC总承包工期及保修期。
2.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和能力:
3.1.2.1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2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1.3人员要求:
3.1.3.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1.3.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其中一项;
3.1.3.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否则视为投标资格未满足投标要求。
3.1.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需牵头单位提供。
3.2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2 具有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需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书;
3.3、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联合体要求
3.4.1本次招标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4.1.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1.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1.4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4.2二标段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标段,投标人于开标结束后转账至支付宝账户:13937120256(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公司名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17日8时30分。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 座)三楼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8.联系事项
招标人:许昌金叶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0374-2127788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中奥鑫天写字楼东楼0923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胡女士
电 话:0374-2219766 18839908189
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21层2102室
2020年6月 16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222.143.158.106: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
4.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6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7.3 有多轮报价的,各投标人应提前准备好分项报价,为多轮报价做好准备,在谈判小组发起报价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