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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19079号许昌市财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许昌市财源孵化基地三期厂房项目”设计及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财源孵化基地三期厂房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财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许昌市财源孵化基地三期厂房项目设计及监理
2.2项目编号:XCGC-F2019079号
2.3标段划分及标段名称:本项目设计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许昌市财源孵化基地三期厂房项目设计。
第二标段:许昌市财源孵化基地三期厂房项目监理。
2.4项目概况:该项目设计内容概况:新建标准化厂房共计四层,长72米,宽45米,层高4.8米,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2960平方米。包含厂房主体工程、供配电、室外管网及配套工程等全部建设内容。
2.5项目内容:
一标段:①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规划设计以及负责施工过程中异常情况的设计变更处理,做好技术交底工作,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标段: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6招标控制价:一标段:225000.00元; 二标段:218000.00元;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质量要求:一标段: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和规定;
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9发包方式:总承包
2.10工期:一标段设计周期:30日历天;二标段工期:同施工工期(含保修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二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 各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于提交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10日9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介质存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二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财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4-2126021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236800098
许昌市财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