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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18259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许昌火车站广场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火车站广场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发改城市审【2018】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XCGC-F2018259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许昌市颍昌路西侧的火车站广场,建设内容主要为:(1)对火车站广场地面建(构)筑物及景观进行提升改造,设置公交枢纽、形象广场、集散休憩广场、旅客服务区、非机动车辆停放区及其他相关设施;(2)建设地下停车场兼顾人防功能,规划停车位450个,设置停车区、旅客集散区、出租车专用通道、社会车辆专用通道及其他相关设施;(3)在七一路上设置下穿隧道出入地下停车场,在火车站广场南北两侧各设置车辆出入口1处;(4)对火车站出口进行改造,将火车站出口与地下停车场连接起来;(5)将地下停车场与地下商场、过街通道连接起来。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变更通知(如有)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为勘察标段,内容为本项目地质勘察工作及相关服务,并按国家、省及市相关规定提供技术成果文件;招标控制价为400000.00元。
二标段为设计标段,内容为本工程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需通过发改委审查)、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景观、人防工程、管线综合设计(含与市政接口)、节能减排等)及与项目相关配套服务设计等工作;招标控制价为3169000.00元。
2.5计划周期:一标段(勘察):20日历天;二标段(设计):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本项目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对外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应承担的权利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2018年11月9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3日10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一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许昌市东城区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B座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374-216908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城东路112号
项目负责人:杨先生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5537402018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9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