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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建工公字〔2018〕 114 号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新元大道(老中原路-中原路)给水工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7-27 14:38:27 来源:本站编辑

建安建工公字〔2018114

新元大道(老中原路-中原路)给水工程

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该项目变更如下:

原网上报名界面招标公告中温馨提示一项由于未知原因导致页面不存在。

现变更为: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二、投标人须知总则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0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现变更为: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原网上报名界面招标文件附件下载中新元大道(老中原路-中原路)给水工程图纸电子版由于未知原因导致文件不存在,无法供投标人下载 。

现变更为: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变更公告中的附件下载新元大道(老中原路-中原路)给水工程图纸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人: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杨会芳

电话:13849880890

代理  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丽贞

    话:0374-5138177   17703997300

 

2018726

 


附件下载:建安建工公字〔2018〕114号——新元给水成果图.dwg
附件下载:建安建工公字〔2018〕114号—变更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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