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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检察院创建全国绿化单位建设提升改造工程
(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禹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禹州市检察院创建全国绿化单位建设提升改造工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禹州市检察院创建全国绿化单位建设提升改造工程(不见面开标);
2、采购编号:YZCG-DL-2020026;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主要内容:院内改造绿化(详见谈判文件);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21200.51元(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6、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及答疑纪要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7、质量要求:合格;
8、发包方式:总承包;
9、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10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项目经理如有已中标项目工期内变更情况,请按照豫建建〔2015〕23号文件规定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表》等官方手续;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7、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8、被委托人须是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供应商/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4.3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拒收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4.4谈判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供应商于开标时在规定时间内转账至支付宝,支付宝账号开标时临时公布。逾期或拒交谈判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谈判,响应文件不予解密。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0年6月1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开启
(一)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二)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响应文件开启,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禹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禹州市禹王大道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374-8168095
代理机构: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伟杰
电 话:15136882806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100号2楼2单元17层1718号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222.143.158.106: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禹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禹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6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7.3 有多轮报价的,各投标人应提前准备好分项报价,为多轮报价做好准备,在谈判小组发起报价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