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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CG-T2022001号许昌市城发莲城出租车有限公司“许昌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智能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不见面开标)
河南永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许昌市城发莲城出租车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许昌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智能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GZCG-T2022001号
(二)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智能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主要内容:拟对300辆巡游出租汽车智能终端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五)预算金额:990000.00元;
最高限价:990000.00元。
(六)交付(服务、完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七)交付(服务、施工)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 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必须通过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最新版本”制作并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投标通道将关闭,供应商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3月1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不见面开标三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现场)。
六、开标注意事项
开标时间前,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开标。
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城发莲城出租车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魏武大道黄河鲲鹏科创基地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4-29580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示范区众信国际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243333750
2022年3月7日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前自行联系 CA 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提交、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 供应商须使用同一个 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省▪ 许昌市)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SEARUN 最新版本”,制作投标文件。
3.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谈判文件,按标段制作响应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 xx 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投标。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资料下载”栏目的《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5.2供应商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3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 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开始”按钮后 120 分钟内完成)。供应商未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4开标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章的, 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5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 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评标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谈判小组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审。
6.2评审期间,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 并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1)最后报价(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提交方式:供应商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①总报价②分项报价。
注:①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后报价。
②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以工程量清单提供的,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提交最后报价。
③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
(2)谈判小组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6.3如因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报价一览表”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未预留手机号码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报价)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