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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政采询字〔2019〕22号许昌市建安区城市管理局建安区便携式油烟检测仪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8-12 11:15:25 来源:本站编辑

建安政采询字〔201922

许昌市建安区城市管理局

建安区便携式油烟检测仪采购项目(二次)

废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建安区便携式油烟检测仪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建安政采询字〔201922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729

(四)变更公告发布日期:无

(五)开标日期:20198209:30

(六)采购方式:询价

(七)最高限价:192000.00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二、评审结果

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1

许昌鑫联科技有限公司

2

河南许信科技有限公司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未通过原因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1

河南省成顺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3.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15天。

七、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

2

河南鸿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6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30天。

七、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

3

河南省蔚蓝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未按规定签字

十三、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二)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

北京中南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报告相关材料

1)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法人投标提供。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该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本次采购予以废标。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许昌市建安区城市管理局

  址:许昌市建安区

联系人:王会杰 13733631326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许昌市建安区城市管理局

2019 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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