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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G2019071号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宗食品抽检”项目变更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5月14日
(二)项目名称: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宗食品抽检
(三)项目编号:ZFCG-G2019071
二、更正事项及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评标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价格分值:10分 商务部分:34分 技术部分:13分 服务部分:4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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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标标准 |
报价部分 (10分) |
报价 (10分) |
报价按照所投全部产品细类的单批次平均价计算(注: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产品细类单批次平均价=投标细类单批次总报价之和/投标细类总数。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为: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商务部分 (34分) |
业绩 (8分) |
2014年以来承担食品安全抽检项目业绩:承担过县以上(含县级)政府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每项(以行政部门个数计)得1分,此分项最高得8分。(投标文件附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检测场地及样品存储保障(16分) |
1、有满足检测工作需要的、独立的、固定的食品检测场地,食品实验室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的得2分,面积每超过1000平方米加1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须确保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需应急检验时,采样人员3小时内到达事件发生地,采集样品3小时内送达食品检测实验室,切实可行得6分,否则不得分。 3、抽样车辆每有1辆得1分,最多得2分; 有1辆冷藏车辆得1分。 (投标文件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或租车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4、具有不少于10台冷藏或冷冻样品存储设备,或不小于15平方专业冷库的得1分;每超过10台冷藏或冷冻样品存储设备,或专业冷库面积每超过10立方米的,加1分;最多得3分。(投标文件附存储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冷库施工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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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 (8分) |
具备相关的检测设备: (液相色谱仪)、GC(气相色谱仪)、AFS(原子荧光光度计)、AAS(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仪、GC/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LC-MS(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以上设备每具备一种得一分,最高得8分。(投标文件附省级质量监督部门或具备检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效检定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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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2分) |
根据投标人在本项目以前社会对其认可度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工商、银行颁发的证书情况,每提供一个相关荣誉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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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13分) |
检验技术水平(8分) |
1、2016年以来,实验室能力验证试验情况:提供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组织的能力验证或比对试验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证明材料的有一项得一分,最高得6分; 2、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认证证书的,得2分; (投标文件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检验项目覆盖率 (5分) |
1、根据招标文件附表上报的食品细类覆盖率:低于75%不得分;75%(含)-80%(不含)得1分;比例为80%(含)-85%(不含)得2分;比例为85%(含)-90%(不含)得3分;比例为90%(含)-95%(不含)得4分;95%(含)及以上得5分。(若一个食品细类的检测项目中有一项没有检测资质,则该食品细类不得参与报价及后续承检工作。) 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根据招标文件附表上报的食品细类自行计算所投食品细类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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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部分 (43分) |
服务方案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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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完善的食品抽检检验质量控制方案及措施,方案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切实可行的得4分;未提供或思路混乱、实施性差不得分。 2、投标人明确技术服务工作方法和管理制度,至少应明确①成立专门项目组、②抽检监测实施细则、③结果专报机制、④客户回访、⑤档案管理机制、⑥应急处置机制。需明确事项、切实可行,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或思路混乱、实施性差不得分。 3、投标人明确技术服务工作流程,流程设置合理、分工明确,每个工作流程有细致说明及相关责任人员。根据文件完整程度得6分;未提供或思路混乱、实施性差不得分。 4、投标人承诺为采购人提供抽检培训和结果分析相关服务, 需明确事项、切实可行, 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未提供或思路混乱、实施性差不得分。 |
服务承诺 (15分) |
1、投标人制定有为招标单位提供及时完善的咨询、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合理化建议方案,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或思路混乱、实施性差不得分。 2、投标人承诺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现场考核、能力比对的考核工作并及时完成问题整改。需明确事项、切实可行,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的6分, 未提供或思路混乱、实施性差不得分。 3、为采购人提供咨询、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合理化建议对本次项目重视程度服务,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的3分。未提供或思路混乱、实施性差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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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人员配备(8分) |
具有满足食品安全检测专业队伍和专业的食品采样队伍:每提供一名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者得1分(以农学、化学、轻工、仪器管理、兽医、实验及食品相关专业),最多得8分。(投标文件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现变更为: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价格分值:20分 商务部分:24分 技术部分:13分 服务部分:4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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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标标准 |
报价部分 (20分) |
报价 (20分) |
报价按照所投全部产品细类的单批次平均价计算(注: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产品细类单批次平均价=投标细类单批次总报价之和/投标细类总数。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为: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商务部分 (24分) |
检测场地及样品存储保障(16分) |
1、有满足检测工作需要的、独立的、固定的食品检测场地,食品实验室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的得2分,面积每超过1000平方米加1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须确保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需应急检验时,采样人员3小时内到达事件发生地,采集样品3小时内送达食品检测实验室,切实可行得6分,否则不得分。 3、抽样车辆每有1辆得1分,最多得2分; 有1辆冷藏车辆得1分。 (投标文件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或租车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4、具有不少于10台冷藏或冷冻样品存储设备,或不小于15平方专业冷库的得1分;每超过10台冷藏或冷冻样品存储设备,或专业冷库面积每超过10平方米的,加1分;最多得3分。(投标文件附存储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冷库施工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仪器设备 (8分) |
具备相关的检测设备: (液相色谱仪)、GC(气相色谱仪)、AFS(原子荧光光度计)、AAS(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仪、GC/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LC-MS(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以上设备每具备一种得一分,最高得8分。(投标文件附省级质量监督部门或具备检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效检定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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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13分) |
检验技术水平(8分) |
实验室能力验证或测量审核情况:提供2018年以来省级(含)及以上食药或质检检定机构出具的能力验证或测量审核并取得合格(满意)成绩得证书或证明材料,每份证书或证明材料得2分,最高得8分。 (投标文件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检验项目覆盖率 (5分) |
3、根据招标文件附表上报的食品细类覆盖率:低于75%不得分;75%(含)-80%(不含)得1分;比例为80%(含)-85%(不含)得2分;比例为85%(含)-90%(不含)得3分;比例为90%(含)-95%(不含)得4分;95%(含)及以上得5分。(若一个食品细类的检测项目中有一项没有检测资质,则该食品细类不得参与报价及后续承检工作。) 4、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根据招标文件附表上报的食品细类自行计算所投食品细类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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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部分 (43分) |
服务方案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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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具有完善的食品抽检检验质量控制方案及措施,方案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切实可行的得4分;未提供或思路混乱、实施性差不得分。 6、2、投标人明确技术服务工作方法和管理制度,至少应明确①成立专门项目组、②抽检监测实施细则、③结果专报机制、④客户回访、⑤档案管理机制、⑥应急处置机制。需明确事项、切实可行,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或思路混乱、实施性差不得分。 7、3、投标人明确技术服务工作流程,流程设置合理、分工明确,每个工作流程有细致说明及相关责任人员。根据文件完整程度得6分;未提供或思路混乱、实施性差不得分。 8、4、投标人承诺为采购人提供抽检培训和结果分析相关服务, 需明确事项、切实可行, 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未提供或思路混乱、实施性差不得分。 |
服务承诺 (15分) |
9、1、投标人制定有为招标单位提供及时完善的咨询、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合理化建议方案,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或思路混乱、实施性差不得分。 10、2、投标人承诺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现场考核、能力比对的考核工作并及时完成问题整改。需明确事项、切实可行,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的6分, 未提供或思路混乱、实施性差不得分。 11、3、为采购人提供咨询、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合理化建议对本次项目重视程度服务,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的3分。未提供或思路混乱、实施性差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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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人员配备(8分) |
12、具有满足食品安全检测专业队伍和专业的食品采样队伍:每提供一名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者得1分(以农学、化学、轻工、仪器管理、兽医、实验及食品相关专业),最多得8分。(投标文件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创业中心B座0809室
联系人:何鹏鸽 联系电话:0374-2623276
集中采购机构: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4-2962805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