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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G2019043号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电梯”项目更正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3月28日
(二)项目名称:电梯
(三)项目编号:ZFCG-G2019043
二、更正事项及内容
1、第二章项目需求“一、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三台电梯尺寸一致,基本情况为:井道尺寸:2000mmX2050mm,提升高度56-60m,地坑1800mm,顶层高度4300mm,机房高度2300mm。”
现变更为:
“一、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三台电梯尺寸一致,基本情况为:井道尺寸2150mmX2200mm,提升高度56-60m,地坑1800mm,顶层高度4300mm,机房高度2300mm,各项尺寸以后期实际测量为准。”
2、评标标准现变更为: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价格分值: 30 分 商务部分: 35分 技术部分: 3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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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格部分(满分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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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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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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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部分(满分 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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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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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
1.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A级纳税人信用等级的得3分,B级纳税人信用等级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信用等级查询官网截图证明) 2. 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具有市级及以上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3. 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具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共同颁发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4. 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具有试验、检测和实验能力,具有带CNAS认证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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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力 |
1. 投标人具有带CNAS标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得3分,二级得1分。(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公司正式员工,投标文件中附近6个月社保查询证明及劳动合同) 3. 投标人拟派工作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机械专业工程师证、电气专业工程师证,高级的得3分,中级的得1分;同证不累计,最高6分。(必须是投标人公司正式员工,投标文件中附近6个月社保查询证明及劳动合同)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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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总金额270万元及以上销售及安装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齐全的每一项得2分,满分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项目详细地址,项目负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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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规范程度 |
1.装订规范、文字清晰得2分;无差错、加盖骑缝章得2分;所提供资料准确完整得2分。最高6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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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部分(满分 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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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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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文件 响应程度 |
1. 投标人所投电梯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载重量的5%(即≧50公斤)的得3分。 2. 所投电梯速度优于招标文件要求,速度达到1.75M/S的得3分。 3. 所投电梯五大核心部件(控制柜.曳引机.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全部采用所投电梯品牌生产的,得5分。采用其他外购品牌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带CNAS标志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4. 所投电梯部件曳引机采用所投电梯品牌永磁同步电机的,绕绳方式为复绕的,得3分。绕绳方式为单绕的,得9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带CNAS标志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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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
1.投标人承诺如电梯出现故障,接到报修电话以后30分钟内到场得5分(提供可到场承诺书),60分钟内到场得2分(提供可到场承诺书),超出60分钟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详细应急救援方案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有对采购方电梯管理人员提供免费详细的培训计划;提供得5分,没有不得分。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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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18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一室。
现变更为: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5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五室。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许昌市前进路东段
联系人:陈希选 联系电话:0374-2929015
代理机构: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4-2962805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