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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G2019009号许昌电气职业学院“保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月23日
(二)项目名称:保洁服务
(三)项目编号:ZFCG-G2019009号
二、更正事项及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中的评标标准以此为准:
分值构成 |
价格分值:30分 商务部分:41分 技术部分:2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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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格部分(满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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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30分 |
二、商务部分(满分4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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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荣誉 |
2016年以来(以文件颁发日期为准),投标人服务管理的项目获得政府或住建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授予的优秀(示范)物业服务(管理)项目荣誉的,市级的每项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每项得2分,此项满分6分,同一项目荣誉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须提供相应机关颁发的文件,否则不得分。 |
6分 |
信誉 |
投标人提供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及信用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评定为AAA得3分,AA得2分,A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3分 |
业绩 |
投标人2016年以来有物业管理项目业绩,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含50万元),须出具服务合同原件及验收合格报告,每项5分,满分25分(以合同日期为准)。 (如为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业绩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合格报告。) |
25分 |
企业实力 |
投标人购置或租用有扫地(路)车设备(垃圾箱容积3.5m³以上)的得1-2分(购置得2分,租用得1分);有洒水车(水箱容积3m³以上)得1-2分(购置得2分,租用得1分);有垃圾清运车(车厢容量3.0m³以上)得1-2分(购置得2分,租用得1分),有除雪设备的得0.5-1分(购置得1分,租用得0.5分),满分7分。 (扫路车、洒水车、垃圾清运车及除雪设备属自购的需提供能证明属购置设备的发票;属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否则不得分)。 |
7分 |
三、技术部分(满分2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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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投标文件规范程度 |
1.投标文件排版规范、图文清晰得1分; 2.所提供资料准确完整,无差错得1分。 |
2分 |
物业服务实施方案 |
1.有费用测算、盈亏分析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2.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承诺,得3分,否则不得分。 3.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得3分,没有不得分。 4.根据物业服务质量标准,有年度具体服务计划,得3分,没有不得分。 5.有员工安全教育、文明礼仪、专业技能培训计划,得3分,没有不得分。 6.有人员保障措施、岗位配置方案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7.有各类管理方案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8.有员工绩效考核方案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9.有应急处置方案,得3分,没有不得分。 |
27分 |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变更为: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3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三室。
三、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
采购人:许昌电气职业学院
地 址:许昌市魏文路与永昌路交汇处
联系人:朱宏杰 联系电话:13938780793
代理机构: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4-2968687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