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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FCG-G2018130号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许昌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周边土壤
环境监测”政府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JZFCG-G2018130号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许昌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政府采购项目现作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第二条“服务的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项目名称 |
时限要求 |
采购需求 |
工作要求 |
土壤环境监测 |
一年 |
1、编制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方案。 2、对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开展1次基础点位监测,测定pH值、阳离子交换量、有机质、镉、汞、铅、砷、铬、铜、锌、镍、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等。 3、按照环保部门及相关监测要求,提供检测报告。采样过程中,样品留存、备份以及提供监测全过程控制报告等。针对异常情况,向管理部门提供建设性建议。 4、提供本年度产业集聚区周边土壤环境分析报告。 5、有资质采样人员协助区级和上级环保部门质量核查、抽查、抽样等相关事宜。 6、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包括人工采样、实验室分析、专家咨询、检测报告编制;土壤环境分析报告编制等。 |
报告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
现变更为:
项目名称 |
时限要求 |
采购需求 |
工作要求 |
土壤环境监测 |
一年 |
1、编制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方案。 2、对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开展1次基础点位监测,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苯、甲苯、乙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四氯化碳、三氯甲烷、萘、滴滴涕、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共20种因子。 3、按照环保部门及相关监测要求,提供检测报告。采样过程中,样品留存、备份以及提供监测全过程控制报告等。针对异常情况,向管理部门提供建设性建议。 4、提供本年度产业集聚区周边土壤环境分析报告。 5、有资质采样人员协助区级和上级环保部门质量核查、抽查、抽样等相关事宜。 6、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包括人工采样、实验室分析、专家咨询、检测报告编制;土壤环境分析报告编制等。 |
报告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
二、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项目需求”第五条第4款“投标人拟派项目班子配备中,至少含有一名环保类高级工程师,否则为无效投标”内容。
三、原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二项第(6)条“评标办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分值构成 |
价格分值:10分;商务部分:58分;技术部分:32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报价部分(10分) |
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所有投标方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方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10 |
商务部分 (58分) |
信誉 |
1.投标人获得环保企业信用资质AAA级评价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注:评审时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包括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无不良信息者,得3分。 |
6 |
投标方实力 |
1. 投标人获得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团体会员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2. 投标人获得中国环境保护协会会员单位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获得中国企业发展促进委员会和中国名牌产品质量管理中心认定的中国知名品牌荣誉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注:评审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或会员标志牌原件(备查)。 |
12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 注:评审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和社保证明原件,否则不得分。 |
3 |
|
项目人员配备 |
1.投标人拟派项目工作人员中具有省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内审员证书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2.拟派项目工作人员具有国家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评审时需提供项目拟派工作人员相关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否则不得分。 |
12 |
|
业绩 |
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1月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类似项目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每份合同得5分,最高得10分。注:评审时需提供合同原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不能证明其时间或金额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方出具的证明资料。 类似项目:指土壤、水资源、大气等环境监测类项目。 |
10 |
|
投标文件的 规范程度 |
1、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装订整齐规范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逻辑严紧、描述规范、无文字错误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
5 |
|
服务计划及承诺 |
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编制的服务计划进行对比打分。好,5分;较好,3分;一般,2分。缺项得0分。 2.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做出的各项服务承诺,从其承诺的内容区分档次打分。好,5分;较好,3分;一般,2分。缺项得0分。 |
10 |
|
技术部分 (32分)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
综合比较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未实质性响应的为无效投标。 完全响应者得7-10分,有相关描述者得3-7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10 |
项目实施方案 |
(1)方案重点、难点突出,解决方案科学、合理(1-6分); (2)检测、抽检方式科学、准确、切实可行(1-6分); (3)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全面(1-6分); (4)实施方案的安排优于项目需求(1-4分); 评标委员会依据各投标人实施方案的详实程度对各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后在上述规定的分值区间内进行打分,如有缺项,则该项为零分)。 |
22 |
现变更为:
分值构成 |
价格分值:10分;商务部分:58分;技术部分:32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报价部分(10分) |
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所有投标方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方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10 |
商务部分 (58分) |
信誉 |
1.投标人获得环保企业信用资质AAA级评价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包括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无不良信息者,得3分。 |
6 |
投标方实力 |
1.投标人获得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团体会员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中国环境保护协会会员单位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获得中国企业发展促进委员会和中国名牌产品质量管理中心认定的中国知名品牌荣誉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
12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 注:评审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证书和社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
3 |
|
项目人员配备 |
1.投标人拟派项目工作人员中具有省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内审员证书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2.拟派项目工作人员具有国家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
12 |
|
业绩 |
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1月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类似项目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每份合同得5分,最高得10分。 注: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不能证明其时间或金额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方出具的证明资料。 类似项目:指土壤、水资源、大气等环境监测类项目。 |
10 |
|
投标文件的 规范程度 |
1、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装订整齐规范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逻辑严紧、描述规范、无文字错误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
5 |
|
服务计划及承诺 |
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编制的服务计划进行对比打分。好,5分;较好,3分;一般,2分。缺项得0分。 2.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做出的各项服务承诺,从其承诺的内容区分档次打分。好,5分;较好,3分;一般,2分。缺项得0分。 |
10 |
|
技术部分 (32分)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
综合比较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未实质性响应的为无效投标。 完全响应者得7-10分,有相关描述者得3-7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10 |
项目实施方案 |
(1)方案重点、难点突出,解决方案科学、合理(1-6分); (2)检测、抽检方式科学、准确、切实可行(1-6分); (3)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全面(1-6分); (4)实施方案的安排优于项目需求(1-4分); 评标委员会依据各投标人实施方案的详实程度对各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后在上述规定的分值区间内进行打分,如有缺项,则该项为零分)。 |
22 |
注:评标办法中涉及到的证书、证件及业绩合同资料,评标委员会均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应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为准进行评审,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无该项内容,则该项分值不予计取。
四、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四室。
现变更为: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5日10 时30 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三室。
招标文件与此相关的内容均作相应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
2019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