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GS-2018075号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户外宣传广告”项目服务采购需求标前公示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户外宣传广告”项目
二、项目编号:ZCGS-2018075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79万元。最高限价:79万元。
五、标前公示内容: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六、公示期:2018年4月13日——4月17日。
七、提出意见的供应商资格:
能够提供相关产品(服务)的生产厂商(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八、提出方式:
1、对采购需求公示的内容(见附件),是否存在倾向性、歧视性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递交至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见第十二条)。
(1)有效签署的修改建议书扫描件(jpg、pdf等格式);
(2)修改建议书(doc、wps等格式,内容须与扫描件一致)。
九、提出意见格式:
请按照附件中“关于对***项目(技术)需求的修改建议书”参考格式提出对本项目技术或服务需求中限制性条款及要求的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2018年4月17日17:00时,逾期将不予受理。
十一、我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采购需求。公示内容不作为质疑依据,我单位对反馈意见不作答复。
十二、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姓名:李刚 联系电话:13523299353
单位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6号金融大厦1302室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3日
附件下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户外宣传广告采购需求.doc
附件下载:关于对XXX项目技术需求的修改建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