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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南水北调张得水厂供水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运营维护(O)及监理(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南水北调张得水厂供水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运营维护(O)及监理已由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禹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南水北调张得水厂供水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运营维护(O)及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JSGC-SZ-2021096
1.2项目概况
总投资约33655.75 万元,确定水厂规模 5 万 m3/d,其中近期建设规模 3 万 m3/d,远期建设规模 2万 m3/d。净水厂配水管网服务范围为梁北镇(20 个村)、褚河镇(11 个村)、张得镇(25 个村)、小吕乡(28 个村)、范坡镇(35 个村)、 鸿畅镇(3 个村)。原水输水管道布置两条,按照远期规模一次规划完成, 铺设管路总长度约 3.0 千米。配水管网按照远期规模一次规划布置,铺设 管网总长度约 147.7 千米。新建高位水池一座,位于省道 103 柏山,场地平整高程为 152m,总容积为 1 万 m3,配套建设管理办公用房。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运营维护(O);二标段:监理标段。
1.4招标范围:一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南水北调张得水厂工程及南水北调15号口门至张得水厂输水管线的勘察测量工作、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编制、施工预算编制、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15号口门供水可行性分析报告、水力过渡过程分析报告、输水工程专题设计及安全影响评价报告、输水管线供水工程试通水调度运行方案。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土建施工及管道安装、以及净水厂土建施工及安装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培训、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工程保险、联合试运转、工艺调试、各类评审、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检测报告、环保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运行费用及为完成净水厂项目所需的其他部分和项目运营维护工作。
二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采购、施工及相关的配套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过程监理。
1.5计划工期:一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周期为2年。运营维护期限为20年。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为EPC总承包工期及保修期。
1.6招标控制价(不含运营期费用):
一标段:①勘察设计费和专题费:以最终财政评审(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预算书)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②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以最终财政评审(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预算书)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二标段:以最终财政评审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1.7质量标准:(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成果确保满足业主使用要求并确保通过各相关部门评审。(2)建安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环保验收标准,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确保长期稳定达标运行。(3)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设计文件明确的相关验收合格的标准要求(在签订固定总价合同之前,承包方依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必须提供设备汇总一览表。(4)保修要求:建筑工程按建设部【2000】年 80 号令要求保修和按国务院279号令及相关规定要求;设备按国家相关规定质量保修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一标段资格要求:
2.1.1主体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2.1.2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之一,没有正在实施和正在承接的项目(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2)勘察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与企业资质相对应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2二标段(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2.2.1主体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2.3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团队其他主要人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2.3信誉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2.4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3家。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牵头人须为运营商。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后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后审。
2.5其他要求
2.5.1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2.5.2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如有已中标项目工期内变更情况,请按照豫建建〔2015〕23号文件规定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表》等官方手续。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3)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将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投标人于开标时在规定的时间内转账至支付宝(转账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标段及公司名称),支付宝账号开标时临时公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8日8 时30分(北京时间)。
(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4-6068606
单位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
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俎女士
联系电话:15537402018
地址:许昌市东泰街东泰大厦5楼
监督单位:禹州市水利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4-6068646
禹州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8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222.143.158.106: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禹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禹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7.3 有多轮报价的,各投标人应提前准备好分项报价,为多轮报价做好准备,在谈判小组发起报价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