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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人防疏散训练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
(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禹州市人防疏散训练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禹州市人防疏散训练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一标段二次)
2、项目编号:JSGC-FJ- 2019217-1
3、建设地点:禹州市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5、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10000平方米,其中主基地新建70000平方米,改建3600平方米,6个疏散安置区改建36400平方米,辐射神垕、褚河、郭连、鸠山4个镇级疏散安置区。
6、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7、招标控制价: 348700.00元
8、服务周期: 30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指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
3.3财务要求: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6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
3.5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项目负责人如有已中标项目工期内变更情况,请参照豫建建〔2015〕23号文件规定提供《变更备案表》等手续。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于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2 日8时30分;
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1 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
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7637950558
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37466887
监督部门: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4-8111255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收投标人递交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