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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GC-SL-2018177禹州市城市排水管网工程建设管理局“禹州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老城区雨污分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老城区雨污分流项目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城市排水管网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编号:JSGC-SL-2018177
2.2工程名称:禹州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老城区雨污分流项目
2.3工程地点:禹州市境内
2.4工程概况:药城路(颍河~阳翟大道)双侧新建雨水管,建设路(画圣路~药城路)单侧新建雨水管;钧州大街(滨河大道~颍河)单侧新建雨水管;友谊路(行政北路~建设路)单侧新建雨水管。
2.5招标控制价:七标段:297000.00元,八标段:141000.00元,九标段:58400.00元。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8发包方式:总承包;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监理标段,七标段:施工一、二、三、四标段的监理;八标段:施工五标的监理;九标段:施工六标的监理。
2.10计划工期:监理标:施工期(100日历天/标段)+质保期。
3.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指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如有已中标项目工期内变更情况,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按照豫建建〔2015〕23号文件规定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表》等官方手续),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核验,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如有在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相关资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3.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未受到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若有处罚,投标无效,提供2015、2016、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以财务报告原件为准),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须提供成立当年至今的财务报告。(相关资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一)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
5.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22日10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一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禹州市城市排水管网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禹州市禹王大道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939126096
代理机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4-2332596 15664210799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