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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餐厨垃圾处理场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鄢陵县餐厨垃圾处理场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鄢陵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鄢陵县餐厨垃圾处理场设计项目
2.2 招标编号:鄢招公2019062601
项目编号:Y2019FZ134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鄢陵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主要处理对象为餐厨垃圾。
建设内容: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50t/d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及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
2.4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服务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2.5 标段划分:
本招标设计项目共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初步及施工图设计和后续图审、施工、验收等相关工作的配合服务。
2.7招标控制价:240万元。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和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环境工程专业副高级或者以上职称;
3.3、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http://www.xyhn.gov.cn/)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6.2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16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在开标时提交1份一致的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
6.4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鄢陵创客园院内南楼四楼开标一室)。
6.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鄢陵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胥先生
联系方式:0374-712270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滑先生 宋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658825 18137492626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