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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襄城县丁营乡东渡村渡口改造工程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襄城县地方海事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XZ【2019】137号;
2.2 项目建设地点:襄城县丁营乡东渡村渡口;
2.3 项目建设工期:30日历天;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村道建设,按村道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5.5米,路面宽度为4米;2×0.75米土路肩;
2.5 招标控制价:1340626.00元;
2.6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施工图纸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施工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1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按照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并提供报名时间内的网页截图。
3.3 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网站:“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并提供报名时间内网站截图);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并提供报名时间内网页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河南信用信息栏黑名单(河南省投标企业提供,查询网站:信用河南http://www.credithn.gov.cn/,并提供报名时间内网页截图)。
3.4 投标人须提供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网页截图;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
4.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 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 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U盘)存储的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同时提交2份使用电子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
6.4 电子介质(U盘)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襄城县八七路东段电子产业园12楼开标二室)。
6.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U盘)存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城县地方海事处
联系地址:襄城县紫云大道北段
联系电话:13569960555
招标代理机构:吉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中亨大厦
联系电话:15393781776
2019年12月13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U盘)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U盘)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如有新版本,请以最新版本为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U盘)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介质(U盘)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