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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建工公字〔2019〕222号
许昌市建安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许昌颍汝干渠综合整治工程(建安区段)二期工程(1-3标段)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19〕222号
2、项目名称:许昌颍汝干渠综合整治工程(建安区段)二期工程(1-3标段)
3、招标单位:许昌市建安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4、项目简介:本工程治理范围南起襄城县与建安区交界,北至石梁河退水闸,涉及建安区椹涧乡、河街乡、苏桥镇三个乡镇;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物工程、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及生态修复工程等。
5、招标控制价:一标段:17141930.95元;二标段:23146309.65元;三标段:16010806.67元。
6、计划工期: 320日历天/标段。
7、质量要求:合格。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1-3标段)。
1标段:左岸起始桩号20+175,终点桩号23+360,长度为3185m;右岸起始桩号20+172,终点桩号23+360,长度3188m。
2标段:左岸第一段起始桩号23+360,终点桩号27+808,第二段起始桩号27+986,终点桩号28+119,长度4581m;右岸起始桩号23+360,终点桩号27+355,长度3995m。
3标段:左岸起始桩号28+245,终点桩号31+638,长度3393m;右岸起始桩号28+287,终点桩号31+863,长度3576m。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和园林绿化工程)、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同时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须出具加盖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3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4、投标企业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施工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均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且报名后企业被委托人(网上报名联系人)不得更换,企业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示,开标时被委托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方式
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下载: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投标人在递交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1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2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月 6 日 09 时 30 分。
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于开标时提交2份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4、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167(开标一室)。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建安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
联系人:汪进勇
电 话:15037422317
代理机构:河南省地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莲城大道(电业局对面老档案局)
项目负责人:法利辉
电话:18937449900
行政监督部门:许昌市建安区水利局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
电话:0374-5133858
许昌市建安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9年12月10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如有新版本,请以最新版本为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