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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建工公字〔2019〕211号
许昌市建安区灵井镇人民政府
建安区灵井镇工业园区道路、排水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19〕211号
2、项目名称:建安区灵井镇工业园区道路、排水工程。
3、招标单位:许昌市建安区灵井镇人民政府
4、项目简介:主要包含灵椹公路0+000--0+440,规划道路二道路、排水工程;灵椹公路0+440—1+179.763、规划道路三道路、排水工程;规划道路五-道路工程,天源大道(许禹公路-规划道路五)道路改造工程。
5、招标控制价:一标段:8726508.17元;二标段:13422045.23元;三标段:3669883.23元;四标段:188363.42元;五标段:329928.49元。
6、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和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5个标段。
一标段:灵椹公路0+000--0+440,规划道路二道路、排水工程,其中灵椹公路道路工程为0+000--0+440,与规划道路二交叉口处沥青路面直线通过,人行道断开,喇叭口计入规划道路二;雨水工程为0+000—424.262,桩号0+424.262处检查井计入二标段。
二标段:灵椹公路0+440—1+179.763、规划道路三道路、排水工程,其中灵椹公路道路工程为0+440—1+179.763,与规划道路三、规划道路五交叉口沥青路面直线通过,人行道断开,喇叭口计入规划道路;雨水工程0+424.262—至北侧八字出水口。以及箱式路灯变工程。
三标段:规划道路五-道路工程,天源大道(许禹公路-规划道路五)道路改造工程。
四标段:为一标段工程中的绿化工程。
五标段:为二标段工程中的绿化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二、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四、五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不接受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报名方式
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下载: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投标人在递交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1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2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12月 24 日 9 时 30 分。
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于开标时提交2份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4、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167(开标一室)。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建安区灵井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罗付勇
联系电话:15836562128
代理机构:许昌宏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亚
联系电话:18137469026
许昌市建安区灵井镇人民政府
2019年 12月 2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如有新版本,请以最新版本为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