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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J2021004许昌市交通运输局“许昌市绕城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14 19:38:51 来源:本站编辑

XCGC-J2021004许昌市交通运输局许昌市绕城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许昌市绕城高速公路起点位于鄢陵县彭店镇谢坊村南与兰南高速交叉处,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向西经鄢陵县、长葛市、建安区、示范区和禹州市,终点位于禹州市。路线全长约54.5公里,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招标人为许昌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投资人,由中标投资人全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昌市绕城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64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XCGC-J2021004

1.2项目名称:许昌市绕城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

1.3项目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暂定为89.1亿元。

1.4采购需求:

1)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投资人,由中标投资人全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运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建设期:30个月,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400个月(以省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批复为准),自项目交工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400个月(以省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2019年末总资产10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净资产4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3)最近连续三年(2017-2019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18亿元,融资能力不低于72亿元;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截图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自20159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建设合同额达到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的大型投资建设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或投资)合同(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显示合同金额,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6,且联合体主办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联合体主办人及成员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2.11)款、2.15)款要求;

②联合体主办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且满足2.12)款、2.13)款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合计满足2.14)款要求;

④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均应满足2.16)①款要求;

⑤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2.16)②款要求。

3、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3.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3.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3.3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由联合体主办人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标段。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64930分。

5.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 座)三楼不见面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5.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由联合体主办人上传投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许昌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2199

联 系 人:沈女士

    话:0374-2959688

 

招标代理: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702

联 系 人:马征、王先登

    话:0371-5500159517335589375

 

监督:许昌市交通运输局规划科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374-2953939

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2199

 

许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1514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

4.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并提供所办保函的保函编号、查询号、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附件下载:许昌绕城项目特许经营投资人招标文件发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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