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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18107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10KV平安变电站至沃特玛新能源联盟产业园开闭所10KV新建供电线路电力敷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10KV平安变电站至沃特玛新能源联盟产业园开闭所10KV新建供电线路电力敷设工程已由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许示范发改【2017】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XCGC-F2018107
2.2项目建设地点: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3规模:本工程为110千伏平安站至沃特玛园区4回线路的配套土建工程。110千伏平安站至沃特玛园区4回线路工程路径从平安变电站向南出线,同杆4回架设,沿许州路西侧向南至永兴东路南侧,再沿永兴东路南侧向东至玉兰路西侧,再沿玉兰路西侧向 南至沃特玛园区内玉兰路开闭所。全线以架空为主,过高速、 高铁、道路采用非开挖顶管敷设。土建部分建设规模:新建顶管8340(12位*680米+3位*60米)米,新建排管135(9位*15米)米。新建电缆井5座,其中钢筋混凝土(2.5×2.5)直通井4个,钢筋混凝土(2.5×2.5)转角井1个。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招标控制价: 2713931.16元;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
2.7工 期: 60 日历天;
2.8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11日9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三室。
6.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地 址:许昌市魏武大道与尚德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吕发良
联系电话:0374-31910065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芙蓉大道芙蓉商务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4-2219766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2018年5月18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