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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建工公字〔2021〕90号(不见面开标)
许昌建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许昌市双创宜居示范区建安区区域开发项目“投资人+EPC”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许昌市双创宜居示范区建安区区域开发项目“投资人+EPC”
2、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21〕90号
二、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1年8月9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变更内容
1、原公告和文件内容:“项目前三年每年的投资强度不低于10亿元,后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投资强度”。
变更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投资强度”
2、原文件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2.2.4条: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的企业荣誉原条款:“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截止日止,以奖项取得时间为准,所承建的项目,每获得 1 个“鲁班奖”、“詹天佑奖”、“李春奖”及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 2 分, 最高得 10 分;(相关证书,均为原件或复印件的扫 描件或图片))”
变更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自2015年7月1日至递交投标截止日止,以奖项取得时间为准,所承建的项目,每获得1个“鲁班奖”及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3分,省、部级优质工程奖得2分,最高得10分;(相关证书,均为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图片)。
3、原文件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2.2.4条其他因素:“中标人对融资成本的承诺,以承诺本项目前三年每年的投资强度不低于10亿元,后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投资强度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年增加1%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缺项不得分。”
变更为:3、“中标人对融资成本的承诺,以承诺本项目前三年每年的投资强度不低于5亿元,后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投资强度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年增加1%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缺项不得分。”
4、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为“2021年9月17日09时30分,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开标三室”。
变更为:“2021年10月 8 日09时30分,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开标三室(4163)”。
四、其它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建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夏先生
联系电话:13837477701
单位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镜水路兴业大厦 9 楼 9111
代理机构:河南省佰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60950668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心怡路绿地新都会2号楼B座18楼1804
许昌建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